前言:一、数字藏品形态1、数字藏品现阶段表现出两种产品形态:(1)同一件作品,一次性单份销售。(2)同一件作品,限量多份销售。2、数字
一、数字藏品形态
1、数字藏品现阶段表现出两种产品形态:
(1)同一件作品,一次性单份销售。
(2)同一件作品,限量多份销售。
2、数字藏品现阶段还表现出三种产生方式:
(1)实物的数字化映射。一些数字藏品是把书画、馆藏文物、艺术品的原始数据“照搬”生成数字产品。
(2)数字化原创作品。
(3)数字化作品与实物或权益融合。
二、数字藏品范围
数字藏品现阶段包括:文字作品,口述作品,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,美术、建筑作品,摄影作品,视听作品,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。
数字藏品现已逐渐渗透到了娱乐、休闲、餐饮、购物、旅游、体育、票务等多领域。
2021年起,NFT在全球刮起了一股“潮流”,一时间各大艺术家、名人或者普通大众等纷纷加入进来,进行创造或者收藏自己的NFT。从本质上来看,NFT是一种基于网络的非同质化代币,相较于、以太坊等同质化代币,它提供了一种注明或标记原生加密资产所有权的方法,使其可以锚定现实世界中商品,具有唯一确定、不可拆分性,成为了上的加密资产。